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食品安全是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大事,而食品小作坊在日常食品供应中占据着重要地位。目前,我省纳入日常监管的食品小作坊有6000余家,生产加工的食品种类主要有豆制品、植物油、糕点、肉制品、茶叶、粉丝等。同全国大部分地区一样,我省食品小作坊也具有“小散低、脏乱差”的特点,食品安全隐患比较大。
12月23日上午,《安徽省食品小作坊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新闻发布会召开,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12月19日,经省政府同意,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印发《安徽省食品小作坊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皖食安委﹝2019﹞4号)。我省通过开展整治提升行动,既可以全面遏制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又可以使一批特色食品小作坊品牌得以形成,整体社会美誉度得到明显提高,使食品小作坊在传承传统饮食文化、扩大就业、促进创业、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发布会现场 发布会现场食品小作坊明文规范化
食品小作坊,是指有固定生产加工场所,从业人员较少、生产加工规模小、生产条件和工艺技术简单,生产加工传统、特色食品的生产者。一般情况下,从业人员不超过20人,或年营业收入不超过300万元。
据悉,《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规定,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方便群众生活、促进食品安全的需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适合食品小作坊集中生产的场所,配套建设必要的给水、排污设施;鼓励和支持食品小作坊进入集中场所生产。
县级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采取资金资助、奖励等措施,引导食品小作坊改善生产条件和工艺技术。
此外,该条例第二章第二节专门对食品小作坊的生产行为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包括食品小作坊应当依法登记、生产品种限制、规范生产、进货查验、使用添加剂公示、产品检验、标签标注合规等。
未来,按照“整治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的总体思路,我省力争通过3年(2020—2022年)时间的综合治理,实现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基本健全,社会共治局面基本形成;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得到全面遏制,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产品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一批特色品牌得以形成;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基本建立,整体社会美誉度得到明显提升。
《实施方案》还明确提出了具体的时间节点和任务指标:到2020年6月,全省小作坊登记率达到100%;到2020年底,全省培育示范食品小作坊不少于100家;到2021年底,培育示范食品小作坊不少于200家;2022年底,培育示范食品小作坊不少于300家,每个设区的市建成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示范区不少于1个。截至目前,全省已有96%的食品小作坊达到基本条件,取得登记证书。
强化监管同时打造特色品牌
为有效推动《实施方案》得贯彻落实,市场监管部门指导督促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时、保质完成《实施方案》中提出的普查建档、规范登记、教育培训、监督检查、监督抽检、区域整治、执法查处等各项工作的同时,对《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提出培育示范食品小作坊、建设示范集中区、打造特色品牌、构建诚信体系等工作的指导性意见,推动工作落实。
除此之外,省食安办充分发挥自身协调作用,建立健全食品小作坊整治提升工作信息通报和联合管理机制,推动各成员单位在隐患排查、日常管理、宣传教育、产业发展等方面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实现工作无缝对接。省市场监管局将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皖政办〔2019〕3号)相关规定,在分配食品安全监管城乡一体化建设项目经费时,对食品小作坊整治提升工作成效显著的地方给予适当倾斜。
我省加大对食品小作坊产业的支持力度,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的协调配合,深入挖掘食品小作坊品牌中蕴含的饮食文化、传统技艺等非物质文化内涵,加大研究、保护和宣传力度。组织制定传统特色食品相关地方标准。支持特色食品小作坊品牌参与各类展销展览、文化交流和宣传推介活动,不断提升品牌影响力。积极推进地方特色品牌食品小作坊产品进超市、进宾馆酒店、进高速公路服务区、进机场车站、进旅游景区。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积极开设网上商城,推进特色品牌食品小作坊产品网上营销。(记者 张毅璞 许梦宇)